事项名称
生育证办理指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申请条件
无子女的于生育第一个子女前,已有一个子女的于生育第二个子女前进行登记
办理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夫妻2寸合影照3张、代理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1份、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办理地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内
表格下载
生育服务证登记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