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指南


来源:县医疗保险局 时间:2017年08月07日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事项名称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指南

办理部门

医疗保险局

责任处室

稽查股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人社部、国家档案局3号令》、《凉山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凉府办涵【2009】32号等相关文件

事项收费

不收费

申报条件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住院

相关表格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异地住院登记本》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盐源县政府街168号一楼稽查股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834-696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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