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来源:县规建局 时间:2016年10月11日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办理条件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应提供并具备以下资料方可进行办理:

  1、房屋注销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材料4、原房屋产权证。5、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办理部门

盐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责任股室

盐源县房地产管理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屋登记办法》

申报条件

必须具备原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灭失、放弃所有权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表格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盐源县房地产管理所交易大厅现场打印。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受理形式

房管所办公室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盐源县房地产管理所。地址:盐源县盐井镇园林街29号住建局二楼。

法定期限

无具体规定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834-6362891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房屋注销登记申请表

本表到盐源县房地产管理所交易大厅现场打印。

原房屋产权证

提供材料房产证原件、土地证收取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收取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材料

提供放弃所有权材料或房屋灭失

  收费标准

事项名称

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事项收费

免收。

  办理机构、联系电话规范

机构名称

地址

交通路线

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

盐源县房地产管理所

盐源县房地产管理所。地址:盐源县盐井镇园林街29号住建局二楼。

0834-6362891

周一

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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