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描述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是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功能,实现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源监控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也是国家“金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顺利推行和正常运转,防范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骗税的不法行为,加强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9〕221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总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国税函(1999)518号 三、办理流程
四、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及份数 1、已审批完毕《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具体见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流程), 2、企业非常规报税时,应提供当月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 3、认证时企业应提供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 4、《丢失、被盗金税卡(IC卡)情况表》(具体见丢失、被盗防伪税控设备处理流程)。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均可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办理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 六、国税机关承诺办理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