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示范活动。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和进寺庙“六进”活动,创建县国税局、平川镇等县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 24个,示范带动其他乡镇、部门开展创建工作。(2)保护民族文化。结合摩梭家园建设暨摩梭文化保护,建成摩梭博物馆、王妃府遗址博物馆以及6个重点村落摩梭文化传习所,评定摩梭母系大家庭502户、摩梭文化传承人197名,发放摩梭文化传承人补助资金、文化发展资金等1039万元。积极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教育培训活动,举办彝语文培训班7期,受训群众、学生524人次。(3)培养使用民族干部。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训、实践锻炼、选拔使用,递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104人、占总数的50.4%,培养使用副科级以上干部有少数民族281人、占总数的43.7%。(4)选树模范典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选评工作,申报评选州级少数民族“见义勇为先进个人”3人、“汉彝模范家庭”1户,以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民族团结示范创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