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休学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16年09月14日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高中休学办事指南
办理部门 中学、县教科局、州教育局
责任处室 教务处、教育股、基教科
法律依据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申报条件 因病需长期住院治疗,不能坚持上课。
相关表格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各初中教务处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电话】0834-6366446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入(出)院证明 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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