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举措开展水利水电项目环境监察专项 执法检查


来源:县环保局 时间:2017年08月08日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击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今年5月以来,盐源县环保局四举措开展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一查规章制度,看是否完善审批手续。从手续是否齐全,各项环保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方面着手。现场执法检查时主要看该项目的环保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完备,符合规定。

  二查环评批复,看是否落实规定要求。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方面着手,现场看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开发方式等是否符合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若有重大变更,是否依法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三查防治措施,看是否开展环境监理。从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方面着手。查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开展环境监理。

  四是查施工现场,看处置措施是否到位。从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状况方面着手,从施工现场查看环境保护状况特别是料场、渣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和生态恢复情况、施工区及交通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情况、污水排放情况及环境监测报告等。电站环境事故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及应急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并确保下游生产生活用水不受影响。从“三油”(变压器机油、机组仪表油、润滑油)处置措施方面着手。主要是看“三油”(变压器机油、机组仪表油、润滑油)处置措施、方案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检查中发现各水电企业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废油处置情况和生态下泄流量保障等情况都较为良好,但个别水电站存在渣场擅自调整、渣场防护措施不达标的问题,电站运行后渣场未及时恢复和环保验收,专项检查小组对这些存在问题的企业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决定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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