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公证


来源:县司法局 时间:2016年09月20日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公证
办理部门 盐源县公证处
责任处室 盐源县公证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申报条件 1、涉及婚姻状况,包括结婚、离婚、未婚、丧偶、未再婚公证;

2、夫妻财产(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相关表格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
受理形式 窗口
受理机关地址 盐源县公证处,地址:盐源县盐井镇政府街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公证处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834-6365148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离婚证,验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婚姻状况证明 1、申请当事人所在乡(镇)、村民委、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婚姻状况(未婚、未再婚);

2、申请人的身份证;

3、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协议有困难的,公证机关可以代为书写;

4、有关的产权证明;如共有房产的房产证;

5、其他有关的材料;如结婚证书等。

婚前财产公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协议有困难的,公证机关可以代为书写;

3、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

4、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

收费标准
事项名称 《四川省公证收费标准》
事项收费 婚姻状况每年收费80元;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每件收费100-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办理机构、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地址 交通路线 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
盐源县公证处 盐源县盐井镇政府街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公证处   0834-6365148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3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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