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指南 |
办理部门 |
盐源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
责任处室 |
盐源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
法律依据 |
不涉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1号);《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凉山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令第8号);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申报条件 |
凡持有本县非农业户口,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申请材料 |
1、申请书;2、户口簿;3、身份证;4、其他民政局要求的材料;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办理流程 |
户主向社区(居委会)申请-填写《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批表》-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第一次公示-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第二次公示-报县民政局审批-第三次公示-发放低保金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盐源县政府街159号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30工作日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电话】0834-6362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