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
办理部门 |
盐源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
责任处室 |
失业保险股 |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号令)第5、6、7、8条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申报条件 |
1、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以下简称单位和职工),应按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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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批准成立证件、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等有效文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申请材料 |
1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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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办理流程 |
1.持相关证件直接到县就业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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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资料审核符合登记条件可在10个工作日内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盐源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 |
法定期限 |
统一按“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办公时间 |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2:300--5:30 】、【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
联系电话 |
【电话】6363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