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新农合参保指南 |
办理部门 |
盐源县医疗保险局 |
责任处室 |
办公室、网络股、财务股 |
法律依据 |
文件依据:盐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盐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盐源县2016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的通知(盐卫计发〔2015〕82号)发文时间:2015年12月23日 |
一、人均筹资标准 2017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元/人,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150元,各级财政补助460元/人;具体中央、省、州、县级补助标准另文下发。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申报条件 |
凡户籍在本县的农村居民及常住在本县的外地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均可自愿参加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申请材料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簿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
办理流程 |
每年11月至次年2月,农户执《合作医疗证》、《户口簿》在所在村组进行登记、缴费。 |
受理形式 |
由户口所在村组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户口所在地村民小组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3工作日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联系电话 |
0834-6362253 0834-6362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