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强化组织机构,夯实工作基础,全年史志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现将我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7年12月底,史志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州、县要求,史志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布置,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做到责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各类政府信息数61条。其中,财政信息预算、三公经费公开4条,工作动态50条,规划、计划类1条,文件解读3条,公示公告1条,其他2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信息公开包括史志办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方面、工作动态、简报、文件解读、财政信息预算、三公经费、公示公告等,由史志办综合股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
除了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外,还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到网站信息每日更新,各类活动信息及时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史志办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史志办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0件,其中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情况
史志办2017年度共接待咨询查阅地情资料 36人次,其中公共查阅接待28次,咨询电话、当面咨询接待8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