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盐源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凉委发[2007]354号),中共盐源县委、77365.com《关于盐源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盐委发[2008] 5号)文件要求,按照“改革、发展、稳定、依法”的原则,树河镇党委、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如下: 一、职能转变 乡镇机构改革最重要的核心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乡镇政府由行政管理型向引导服务型、由计划干预型向市场调节型、由行政推动型向依法行政型转变”。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政策宣传、示范引导、提供服务、营造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上来。 二、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以及镇党代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须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决定。 3、领导镇人大主席团、政府、经济组织、人民武装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社区)组织建设,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支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领导县级有关部门派驻单位党的建设,领导、支持和协调派驻单位的工作。 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7、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加强基层武装工作和民兵预备役建设。 8、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人大的主要职责 1、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负责筹备、召集和主持本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处理本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具体包括: (1)检查宪法、法律、法规及本镇人代会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镇的遵守和执行情况;督促办理本镇人大代表的提案、意见和建议。 (2)听取并审议本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本镇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调查研究,评议政府工作;审查政府对本镇人代会通过的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向下一次代表大会报告。 (3)办理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帮助指导代表草拟以代表名义提出的各种议案、建议、意见。 3、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命令,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在镇党委领导下,组织管理本辖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等工作。 2、对本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制定并执行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充分依靠科学技术,优化区域布局,夯实基础,大力发展烤烟、蚕桑、甘蔗、早市蔬菜、畜牧、劳务输出等支柱产业,引导农民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道路;鼓励、扶持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通过“公司+农民+市场”、“产业+协会+农户”等模式,提高农业的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4、加快新农村建设规划,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5、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关注民生,搞好各项惠民富民工程。 7、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依法保护耕地;大力开发有机产品,开发利用沼气、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发展循环经济,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8、搞好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 9、负责组织管理本镇教育、文化、卫生、司法、民政、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逐步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10、加强辖区基础设施建设、民主自治建设、队伍建设、社会环境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11、加强对本镇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财经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地方财政收入。加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加强涉农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加强民族宗教、扶贫攻坚工作。 13、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科技服务平台、政府公益性服务平台、农民组织化平台、农村稳定和谐平台。 14、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及岗位设置 树河镇机关内设机构4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可一人多岗。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镇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的日常事务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搞好综合协调;负责组织、宣传、党建、纪检、群团、机关建设、文秘、档案、干部考勤、机关后勤管理、保密、印章管理等工作和处理突发事件,对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建立政务服务平台;改革乡镇事业单位管理运作模式,建立政府公益性服务平台;承办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设置: 1、文秘工作岗位:负责镇机关党政综合协调及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协助镇领导负责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承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奖惩;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各种制度的拟定以及档案管理和材料、报表的统计报送;严格管理和使用党委、政府印章;组织机关集体活动、政治学习和后勤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务工作岗位:协助镇党委做好农村(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培训;负责党员的信息库建设和信息化管理,整理、归档党建工作档案;完成镇党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共青团工作岗位:负责镇和村(社区)共青团工作,兼基层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妇联工作岗位:负责妇联日常工作,搞好村级(社区)妇女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妇女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挂 “财政所”牌子) 主要职责: 制定工业、农业经济发展计划,完成年终总结;负责全镇财贸、流通、金融工作;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农民组织化平台;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辖区的税源培植和增收,加强招商引资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指导各村“一村一品,一社一业”的规划和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督促村务、社务公开;宣传有关农村经济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政策,指导镇、村、组各类经济组织的建设;负责安全生产和各种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 1、农村经济工作岗位:负责农、林、牧、水等农村经济的综合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业承包合同及村集体土地经营权证管理等工作;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参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负责各种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财政(会计、出纳)工作岗位:负责本镇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村级财务的监督检查;承办各类财务报表汇总、上报;负责本镇职工工资、福利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负责辖区内企业、矿山、沙石场、河道、地质灾害、学校、道路交通、食品卫生、消防等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督促检查,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全镇民政业务、社会救助、扶贫攻坚、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技普及、群众文化体育等相关工作,实施科技培训工程,建立科技服务平台;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 1、民政工作岗位:负责民政业务、民族宗教、社会救助、老龄管理等工作;做好帮困助弱、低保补助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科教文卫工作岗位:负责医疗卫生(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科技科普、群众体育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扶贫工作岗位: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扶贫攻坚工作,做好扶贫贷款的催收、发放和帐务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计划生育工作岗位: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三查”工作责任制,落实节育措施,定期发放生育证,抓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群众工作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维稳和安全预案,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保持全镇社会稳定;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承办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建立完善信访工作的各种制度,化解社区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区,打造农村稳定和谐平台;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设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抽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坐班办公,按照“集中办公、乡村联动、统一管理、分类办理、专人承办、限时办结”的要求,实行“一个中心”承接,“一个窗口”办理,“一个人负责”、“一条龙”服务,加强制度管理,严格阳光操作;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和街道清洁卫生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 1、群众信访工作岗位:负责群众来信来访,负责信访工作各种制度、机制的建立完善;化解邻里矛盾和纠纷,构建和谐社会;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岗位: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工作;制定维稳和安全应急预案,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环境管理工作岗位:负责集镇规划建设、集镇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绿化、环境保护和街道清洁卫生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树河镇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1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树河镇核定领导职数7名(含常务副书记、常务副镇长,正科级),即: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人大专职副主席1名、副镇长2名、人武部长1名。 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各设主任1名(股所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