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全面启动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


来源: 时间:2018年06月15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学前学会普通话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帮助盐源幼儿在学前阶段过好国家通用语言关,从源头上打破‘贫困积累循环效应’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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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随着全州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启动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召开,盐源县召开了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启动实施工作会,标致着盐源县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正式全面启动。县委副书记、县长尹江涛,县委副书记高晓,副县长张文君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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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明确了实施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实施,社会参与;坚持培训为重,创新方法,提升效果;坚持因地制宜,节俭办学,注重实效。县政府为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扶贫移民局、县语委为牵头单位,北京三好公司为技术保障单位,佛山三水区人民政府为协助单位。重点在各乡镇“一村一幼”幼教点进行实施,聚焦贫困村不会普通话的幼儿。通过实施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实现盐源县3—6岁学龄前儿童在进入义务教育前基本具备国家通用语言的沟通交流能力,能熟练使用普通话进行日常的交流对话,达到幼儿普通话标准,切实解决学龄前儿童因不懂普通话进入义务教育后上课听不懂、学习跟不上的问题。

  会议指出,为使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切合不同类型幼教点的实际,根据幼教点的办学规模和办学定位将幼教点划分为三个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幼教点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课程方案、教学方案和监测考核方案,实行分类要求、分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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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按照“先行试点、总结优化、全面推广”的步骤,从2018年6月份正式启动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为先行试点阶段,时间从2018年6月1日至8月30日。重点工作有:组织教辅用书编写、课程方案编制、教学模式设计、教具学具开发,同步在我县一类幼教点选择3个具备培训和实训条件幼教点开展教学试点,边试点边对教辅用书内容进行修订、对课程方案进行优化,对教学模式进行调整、对教具学具进行完善,形成符合盐源县本土实际,具有在全县进行普遍推广的幼儿普通话教学课程体系;制定幼儿普通话达标标准,制定管理考核方案和教学效果监测评估方案,并在试点期间进行测试、完善;以三个选定的幼教点开展辅导员全员集中岗前培训。

  第二阶段为推广实施阶段,从2018年9月1日起,在对试点阶段进行教学效果评估并及时优化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在全县所有幼教点进行全面推广。

  第三阶段为成果评估阶段,从2019年2月起,在通过一学期推广实施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评估,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机制,集中攻坚行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阶段为经验总结阶段,从2019年6月起,通过全面推进实施,总结提炼具有盐源特色的学前学会普通话经验,形成可推广、复制的经验。

  第五阶段为常态化实施阶段,在2020年9月30日前,全面实现所有幼教点在管理模式、课程方案、教学模式以及监测评估与考核方面达到可复制、可持续的状态,形成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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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尹江涛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领会重要意义。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是提高我县教育质量的必要条件,各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要在2年内实现3—6岁学龄前儿童在进入义务教育前基本具备国家通用语言的沟通交流能力,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务必要聚焦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狠抓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要强化考核问责,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国扶办督查的要求,县政府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县目督办、县教科局要定期组织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工作考核,对实施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部门予以表扬;对实施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任务未完成、工作效果不明显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