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盐源县防震减灾局职能简介。(参照州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地震应急反应预案。4、承担同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配合上级防震减灾工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5、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6、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以地震动参数或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工程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8、承担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盐源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重点工作。(简介) (1)全力做好地震监测和群测群防工作,不断提高地震分析研究水平。 (2)推进城镇抗震设防监管工作,提高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能力,依法加强管理。 (3)提升地震应急能力,切实抓好地震应急各项准备工作。 (4)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 (5)完成防震减灾指挥中心和监测中心的搬迁和设备购置相关工作。 (6)推进农村居民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加强农村居民抗震设防样板工程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盐源县防震减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盐源县防震减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64万元、上年结转103.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53。盐源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38.5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盐源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收入预算238.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3.89万元,占43.5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64万元,占56.45%。 (二)支出预算情况 盐源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支出预算23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4万元,占23.20%;项目支出179.59万元,占75.2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盐源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8.5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64万元、上年结转103.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盐源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8.5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27.64万元,主要是工作运行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53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2.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19.80万元,津补贴15.25万元,一次性奖金1.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1万元,遗嘱生活补助0.53万元,取暖费1.08万元,体检费0.4万元,工作运转及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2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盐源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80万元、津贴补贴15.25万元、遗嘱生活补助0.53万元、奖金1.65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7.40万元。 公用经费4.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0.5万元、手续费0.14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4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会议费0.1万元,公务接待0.06万元、工会经费0.20万元、福利费1.3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盐源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不该用的不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4万元,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地震预防、监测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盐源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盐源县防震减灾局无下属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盐源县防震减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消耗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盐源县防震减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若没有的请填写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盐源县防震减灾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9.59万元。(根据公开表3-2的金额填列) 十、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拨入的各类经费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财政部门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拨入的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部门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入的收入。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相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款的资金。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应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修改2018年盐源县防震减灾局预算公开报表.xls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单位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