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的通知 西昌市分中心,各县管理部,州中心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翻印〈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凉府办发〔2017〕15号)要求、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现就推进我州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重要的意义 自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我州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缴存使用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17年3月底,全州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193.52亿元,余额104.91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88.61亿元,累计贷款94.58亿元,共帮助我州64991户职工家庭圆了住房梦,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州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尚未达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要求。截至2017年3月,我州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帐户数174424人,全州机关、企、事业缴纳社保的职工帐户有286300人(机关在职参保人员107500人,企业在职参保人员178800人),公积金缴存人数占社保缴存人数的60.9%,大量非公有制单位、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单位聘用人员、中小微企业及部分规模以上企业、集体所有制经济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作为2017年政府工作的内容之一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这对增加居民收入,维护职工权益,保障民生安居,促进住房消费和人口城镇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指导思想 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单位及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覆盖,形成依法缴存、有效使用的政策体系,为城镇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不断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群体,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我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重点对象 在我州内的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须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在城镇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等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稳步推进非公有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各分支机构做好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扩面工作,重点加强规模以上企业、地方准金融机构、重点培育上市企业、劳务中介机构、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公安机关聘用人员、交警部门聘用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 四、落实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分支机构成立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小组,确定专人落实扩面工作,全面调查摸底,研究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针对扩面工作的重点对象进行建档管理,落实建立公积金制度时间进度,有效组织扩面工作的实施。 切实搞好政策宣传。进行有计划的宣传、动员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和归集扩面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公布扩面工作进度,宣传表扬规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单位,对拒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进行公开曝光,通过舆论宣传引导,不断增强企业等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觉性。 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低标准进入、逐步到位”的顺序稳步推进。“先易后难、先大后小”就是优先针对重点对象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带动其他单位或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低标准进入、逐步到位”就是允许缴存公积金有一定困难的单位或企业按规定基数和比例缴的最低下限进行公积金缴存,待单位或企业经济条件好转后逐步提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对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暂时有困难的企业,可以先将已参加社保(含工伤保险)的职工列入缴存范围,实行低标准进入,以后逐步提高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并逐步实现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