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凉山州脱贫攻坚的八条政策措施


来源:www.lsz.gov.cn 时间:2017年12月12日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6】19号)精神,抢抓对贫困地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开辟绿色通道的重大政策机遇,让凉山1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县)充分享受资本市场政策红利,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助力我州脱贫攻坚任务,经州委、州政府研究,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共享政策红利

  按照“加快培育一批、加快迁移一批、加快引进一批、加快上市一批”的思路,精准把握“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精髓,立足凉山11个贫困县注册企业上市、挂牌、发债免排队等优势,以资本市场服务产业扶贫为重点,加快推进州内优质企业或引进州外拟上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资源,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断增强我州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二、加强资源对接

  加大州内11个贫困县存量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整合州内非贫困县有上市潜质的优势企业资源,有序迁移到11个贫困县注册落户,其产生的增加值和税收与迁出地共享,按比例分成。大力引进有意愿的州外拟上市企业迁移入驻到11个贫困县,可在西昌市设立企业总部,由西昌市政府按商业模式提供总部用房。

  三、强化财政激励

  对引进拟上市企业成功迁移入驻到11个贫困县的证券公司或团队,由州级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证券公司总部设在凉山、到凉山设立二级分支机构和到州内各县设立分支机构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财政补助。对州内非贫困县拟上市企业迁移到11个贫困县注册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财政补助;对州外拟上市企业迁移到11个贫困县注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财政补助。对凉山籍企业(含引进迁移企业)在沪深主板上市的,由州级财政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财政奖励;在川藏(成都)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财政奖励。对企业发行企业债或到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的,由州级财政按其年度发行额的0.5‰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州内迁移和州外引进拟上市企业在州内银行机构贷款的,由州级财政给予一年期财政贴息两个百分点补助。对州内迁移和州外引进拟上市企业高管每年在迁移县工作生活3个月以上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均享受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财政补贴,第一年补贴70%、第二年补贴60%、第三年起补贴50%,由同级次财政次年兑现。设立资本市场发展基金,用于引进州外拟上市企业、迁移州内非贫困县拟上市企业、推动企业上市和发债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

  四、提升金融服务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州内拟上市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根据贷款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支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不断完善服务方式,积极创新信贷品种,探索开展针对州内拟上市企业的多种抵(质)押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并购重组贷款,支持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拟上市企业为龙头的产业集群协同效应。支持拟上市企业的债券、信托、租赁、基金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争取省再担保公司支持,为我州拟上市公司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五、优先要素配置

  对州内迁移和州外引进拟上市企业用地,积极推荐列入全省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年度用地计划,优先安排纳入全州重点项目用地,实行州级计划单列管理,按照“保落地、保开工、保当期”原则,开辟“绿色通道”。新建业务用房,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按基准地价优惠,挂牌出让取得,采取统规代建方式统一修建,免收城市建筑配套费,优先提供优质配套现代办公、住房保障服务。鼓励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六、降低企业成本

  由注册地贫困县政府对州内迁移和州外引进拟上市企业提供“六通一平”(通电、水、气、运、网络、通信、场地平整)服务保障,统一提供租赁厂房、留州电量或直供电量等便利,并负责给予迁移注册奖、办公用房补贴、规模经济奖、效益贡献奖等优惠。企业所需环评指标,实行州级计划单列管理,统筹平衡解决。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含其它工商企业),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各项优惠政策,执行15%的所得税率,股东是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对应所实现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由同级财政次年补贴30%,主要用于创新研发、科教投入、产业升级和环境保护。积极协调金融机构规范收费,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减轻企业融资负担。

  七、提高行政效率

  深化行政改革,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程序或环节,严格清理规范对企业的各类收费项目,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切实履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中的合法合规承诺事项,及时协调处理企业投诉事项,杜绝承诺不兑现、承诺缩水等现象,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放宽州内迁移和州外引进拟上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放宽“住改商”登记条件。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要求,对迁移企业注册登记办结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10个工作日办结,并实行先照后证。

  八、加强组织领导

  州、县市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党委联系金融和政府分管金融领导牵头推进机制,促进资本市场服务凉山脱贫攻坚工作。州、县市金融办、监察局、农工委、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商务局、旅游局、国土局、工商局、投促局、国税局、地税局以及人行、银监等部门要履职尽责,提高效率,务实服务,共同营造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凉山脱贫攻坚的良好环境,加快发展壮大我州资本市场,切实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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