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实施意见


来源:www.lsz.gov.cn 时间:2018年06月14日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中共凉山州委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川委厅〔2017〕66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及凉山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深度贫困县(以下简称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州第八次党代会、州委八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牢牢把握脱贫攻坚对人才队伍建设的现实需求,以增强贫困县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出发点,以创新人才培养、培训、引进、管理、稳定机制为切入点,以建强十三支人才队伍为重点,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外部引进与本土培养相结合,坚持解决当前急需和服务长远发展相结合,大力实施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人才招引、管理创新、人才援助、人才稳定六大工程,着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留得住能战斗的本土人才队伍,以人才振兴推动稳定脱贫和发展振兴。

  (二)总体目标。2018年,贫困县各类基层单位补足空岗,基本实现满编运行;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村实用人才充足、专业人才门类齐全、重点领域人才结构合理,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得到基本改善,全域人才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到2025年,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基本适应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按照“一年补足空岗、三年提质增量、八年基本适应发展需要”目标,分2018年、2019年、2020年、2025年四个时间节点,全力加强贫困县十三支人才队伍建设,确保2018年定向培养878人,在职培训25772人,招录招聘5600人;2019年定向培养821人,在职培训22977人,招录招聘4154人;2020年定向培养827人,在职培训17132人,招录招聘3418人;2025年,各类人才队伍配备达到国家、省、州相关规定标准。

  二、推进人才定向培养工程

  贫困县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按照州下达任务,统筹做好年度具体方案、宣传动员、协议签订、学生接收、编制岗位管理等工作,推动人才定向培养工程落实落地。

  (一)推进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免费定向培养。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上岗的方式,实行降分录取优惠政策,面向正住户口在贫困县且连续3年以上户籍、投档成绩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普通高考考生,单列计划、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定向招录培养一批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每轮普通类专业投档中,若生源不足,均可在线下降分投档,仍未完成计划,则面向全省招生。所录取考生与所在县人社局、行业主管部门、培养院校签订免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必须到贫困县事业单位定向上岗,服务期不得少于6年。

  (二)推进高职(专科)技能人才免费定向培养。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上岗的方式,面向贫困县考生招录培养一批高职(专科)学生。录取考生签订免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贫困县企事业单位和基层一线定向就业或推荐就业,服务期不得少于6年。主要采取以下四种模式进行培养。

  1.公办高职(专科)单列计划。采取单列计划、单设批次、单独录取的方式,每年招录一批正住户口在贫困县且连续3年以上户籍、投档成绩在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普通高考考生,到省内公办高职(专科)院校免费定向培养3年,取得专科学历,毕业后到贫困县事业单位定向上岗。

  2.医学专科生免费定向培养计划。采取对口招生方式,每年招录一批中等卫生学校农村医学专业、具有贫困县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到省属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免费定向培养3年,取得专科学历,毕业后到贫困县事业单位定向上岗。

  3.五年制中高职贯通免费定向培养试点。采取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方式,每年招录一批正住户口在贫困县且连续3年以上户籍,符合“9+3”报考条件且参加当年中考,中考成绩达到凉山州五年高职当年度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到中高职院校免费定向培养5年,取得专科学历,毕业后到贫困县推荐就业,不占事业编制(免费师范生除外)。

  4.“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计划。采取高职单招方式,实行单列计划、提前录取,每年招收一批贫困县户籍的“9+3”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专科以下学历在职人员),到高职院校免费定向培养3年,取得专科学历。在职人员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其他人员毕业后到贫困县推荐就业,不占事业编制(免费师范生除外)。

  (三)推进乡村实用人才免费定向培养

  1.农村实用人才免费定向培养。由州农牧局牵头,每年从返乡创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农林牧渔从业人员等群体中,选送一批具有一定实用技能、引领带动能力强的乡村人才,到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一年的免费职业教育与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乡村医生定向委培计划。由州卫计委牵头,每年选送一批50周岁及以下、具有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贫困县在岗乡村医生,到凉山卫校接受3年农村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普通中专毕业证书。毕业后以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村卫生室工作,可在“三州一市”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上注明“执业地点限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乐山市乡、村两级医疗机构”。

  三、实施人才在职培训工程

  统筹整合国家、省、州、县培训项目和资源,大力培训现有人才,持续提升贫困县各领域人才队伍素质。

  (一)开展专业人才全员培训。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以继续教育为重点,分级开展高、中、初级专业人才培训,到2020年实现贫困县专业人才全覆盖轮训。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开展紧缺专业骨干人才培训,每年选送一批4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贫困县紧缺专业骨干人才到内地企事业单位研修3至6个月;由州教育局牵头,依托“国培计划”和省州教师培训项目,开展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每年培训约6500名教师;由州卫计委牵头,依托省州培训项目,实施县乡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每年培训5000名医技人才;由州林业局牵头,开展林业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每年培训500名左右林业技术人员;由州经信委牵头,开展产业技能技术人才提升培训,每年培训200余名工业经济人才;由州旅发委牵头,开展旅游领军人才和从业人员培训,每年培训600余名旅游人才;由州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藏区乡镇“9+3”学历公务员、事业干部、工勤人员全覆盖培训。各领域专业人才培训方案由各牵头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在职人员学历提升。由州教育局牵头,各贫困县负责提出系统提升培养需求并组织人员,实施远程教育计划,依托广播电视大学等开放教育资源,结合贫困县人才需求开设特色专业,对基层干部、农村技术人员等,不设招生考试环节,采取注册入学、业余学习的方式,分中专、专科、本科三个层次进行远程教育,最短学习年限为2.5年、学籍8年内有效,学习合格发放国家认可的开放教育学历文凭;实施中专、专科层次在职人员学历提升计划,由各贫困县提出系统提升培养需求,选择省内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高等学校,以集中脱产、网络远程教育等形式进行学历教育,取得结业合格证后,在深度贫困县范围内享受专科、本科毕业生待遇,由所在单位报销学费。

  (三)开展乡土人才素质提升

  1.实施“一村一幼”辅导员培训提能。由州教育局牵头,每年按省教育厅的安排,组织“一村一幼”辅导员到省内师范院校培训,到2020年实现贫困县“一村一幼”辅导员培训全覆盖。

  2.实施“一村一医”“一乡一全科”培训提能。由州卫计委牵头,州、县分级开展村医服务能力达标培训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到2020年培训在岗村医7300余名、全科转岗医生360名,实现在岗村医全覆盖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

  3.实施“一村一名农技员”培训提能。由州农牧局牵头,各贫困县具体负责,到2020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所有深度贫困村至少配备1名农技员,并对其进行全覆盖培训提能。

  4.实施“一户一名技术能手”培训提能。由州人社局牵头,各贫困县负责,依托就业培训扶贫等计划,开展企业用工订单式培训。成立凉山特优技师工作室,培育凉山工匠,开展“彝餐厨师”“彝绣”及农产品加工等培训,到2020年,培训1.8万名贫困家庭劳动力,基本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每户至少有一个劳动力掌握一门就业技能。

  5.实施专项培训。由州、县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整合培训资源,对接贫困县发展需求,开展乡村旅游、文化、规划建设、生态环保、电子商务等专项培训。到2020年,培训规划建设人才500余人次、文化人才4800余人次、乡村旅游人才1500余人次、电子商务人才9600余人次。

  四、实施人才招引工程

  (一)引导大学生向深度贫困县流动

  1.探索招录急需紧缺专业聘任制公务员。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牵头,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支持贫困县探索以聘任制公务员方式招录急需紧缺专业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5年后经批准可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2.加大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力度。由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团州委牵头,每年招募选拔一批“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到11个深度贫困县服务。各县负责提出专业需求、安排工作岗位,配合做好人员招募选拔和服务管理工作。由人社部门牵头,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将大学生村官和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到服务所在地县、乡事业单位,并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跟踪培养。

  3.实行大学生引进奖补制度。各县对非定向培养的、自愿到贫困县工作并符合享受基层学费奖补政策条件的省属高等学校毕业生,按规定予以学费奖补或助学贷款代偿。各贫困县对引进的非定向培养的紧缺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发放不低于2万元的安家补助。

  (二)畅通人才招引渠道。完善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政策,贫困县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幼儿园补充音、体、美急需紧缺教师,乡镇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对大专以上的人员可采取考核方式招聘。招聘农、林、水、牧、渔、卫生、艺术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教师,可按照《关于加强全州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凉委办发〔2017〕31号)规定,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方式。

  (三)加大人才招聘招引力度

  1.加大基础人才招聘力度。各贫困县要合理统筹定向培养、招录招聘人才编制和工作岗位,按照各领域人才学历、专业、执业资格和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加大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教师、县乡医疗卫生人才、“一村一幼”辅导员、乡村医生、农技员等人才招录招聘力度,壮大基础人才数量,确保实现十三支人才队伍建设目标。编制不足时,确因工作需要,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才支撑不足等问题。要搭建平台,促进供需对接,扩大社会用工,推动人才创业就业。

  2.加大赴外招引紧缺人才力度。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牵头,各部门、县(市)参与,每年至少组织两次赴外招才引智活动,到省内外高校推荐政策、招引人才。各贫困县要用好政策,采取专场招聘、网络招聘、跨区域招聘等方式,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每年至少要组织1次赴外招才活动,对引进的人才落实好安家补助等政策。

  3.加大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力度。各县和州级部门要牢固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长在、但求常来”理念,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百人计划”行动。州级重点支持柔性引进100名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新兴产业、引领创新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重点支持贫困县建立一批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工作平台并按规定给予资金资助。

  (四)发挥编制岗位倾斜保障作用。加强贫困县基层事业单位空编补员,确保乡镇原有事业编制只增不减。由州委编办牵头,积极向省争取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从州、县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划转部分,统筹1000名事业编制保障实施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县属事业单位调整至0.5:1.5:4:4,乡镇事业单位调整至0.5:1:4.5:4。县乡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可设置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上岗位作为特设岗位,并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鼓励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贫困县工作。

  五、实施人才管理创新工程

  (一)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各县(市)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育管用政策体系,创新人才管理方式,提高引才政策含金量,增强人才吸引力,强化人才培育,促进人才成长,打通人才成长通道,着力构建更加开放、更加务实管用的政策体系。

  (二)改革人才管理方式。鼓励支持各县(市)、州级相关部门,围绕激发人才活力,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对教育、卫生、农牧、林业等行业的基层岗位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调剂使用,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对县级部门派驻乡镇站(所)人员实行“县乡共管、以乡为主”管理模式,引导县级事业单位专业干部人才工作力量下沉。2018年,以县(市)为主体,在全州全面推行教育人才“县管校聘”、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为主的人事制度改革,鼓励各县(市)探索其他管理使用方式,进一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三)创新人才评价体系。由州人社局牵头,构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地方粮票”式职称体系。贫困县和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初级职称,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优化评审条件,侧重考察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取得的资格限本县或本乡镇使用。贫困县和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连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参评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学历可放宽至中专;连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且业绩贡献突出,参评相应专业高级职称(仅限评审权已下放至我州的系列和专业),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取得的资格限本县或本乡镇使用。贫困县和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对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和论文,不再作强制性统一要求(高级仅限评审权已下放我州的系列和专业),论文可用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等成果形式替代。

  六、实施人才援助工程

  (一)做好援藏援彝干部人才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各县负责,认真落实好《四川省援藏援彝干部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川组通〔2018〕9号)精神,抓好对口援藏援彝、精准援助彝区、年轻干部服务锻炼计划等干部人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援助人才作用,鼓励有意愿的援助干部人才留任当地;依托中直单位定点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博士服务团等项目,每年争取一批优秀干部人才到县挂职;按照省上安排,每年从深度贫困县选派一批优秀干部人才到省直部门或对口支援地挂职锻炼;统筹部分县、乡领导岗位实行双向交流任职;州、县分级全覆盖、精准化培训“五个一”“三个一”驻村帮扶工作力量和贫困县乡镇党委副书记、脱贫攻坚(禁毒防艾)专职副书记,全面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传帮带。

  (二)促进专业人才智力援助服务基层。各贫困县依托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建立的“一对一”帮扶关系,主动向援助单位争取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做好援助人才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援助人才智力优势,帮带培养一批专业技术骨干。由州委组织部(州人才办)牵头,会同州人社局、州农牧局、州林业局等部门实施,各县具体负责,统筹落实省级“科技扶贫万里行”活动,采取“人才+团队+项目”形式,促进省级专家人才与贫困县结对帮扶、点对点技术指导、组团式咨询服务,助推贫困县民生改善和产业扶贫;由州卫计委牵头,做好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的协调服务工作,争取省内医疗卫生机构选派医技人员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传帮带工作,提高本土医疗卫生人才业务技能。

  (三)推进专家人才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整合州内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省优专家、省特级教师、州级拔尖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专家人才,以订单式服务为主,每年选派一批高层次人才组成“脱贫攻坚专家服务团”,开展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培养等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鼓励支持州级科技人员到贫困县企事业单位挂职兼职或开展援助服务。

  七、实施人才稳定工程

  (一)鲜明用人导向激励人才。坚持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干部人才的主阵地,对在脱贫攻坚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人才,优先提拔重用。深度贫困县摘帽后,对表现优秀的干部人才,要及时提拔重用;符合条件的,可选调到州、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要把专业技术人才在贫困县的工作经历和业绩贡献,作为其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初、中、高级职称,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聘。农牧、林业、水利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必须有1年以上农村(乡镇)基层工作服务经历,安宁河流域县(市)专业技术人员自愿到贫困县支援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提前1年参加职称评审,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人才项目时,对贫困县符合条件人员要重点倾斜,实行专项或分类评审,具体办法由州人社局牵头制定。

  (二)保障待遇留住人才。各县(市)要落实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高海拔乡镇临时岗位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助等政策,确保按时足额兑现到位。贫困县可适当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提高比例控制在5%-15%,义务教育学校、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此基础上可再提高5%,确实难以引进人才的乡镇可按月人均增加2000元的标准执行,提高的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按绩效考核办法分配。各县和事业单位在制定绩效考核分配方案时,对长期在基层和高海拔地区工作的人员给予倾斜,重点体现业务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风险等因素。新录用到贫困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二、三类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级别工资(薪级工资)高定两档(级);在四类地区工作的,级别工资(薪级工资)高定三档(级)。按规定做好基层高校毕业生人才政策扶持,积极提供人才公寓、安家补助、住房、医疗、子女就读、落户、职称申报等优惠政策支持。州级按100万元、县级按50万元标准设立贫困县干部人才关爱基金,对因公死亡、伤残、重病或直系亲属、配偶去世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人才进行困难救助、临时补助、帮扶慰问;分级建立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人才健康档案,加强干部人才心理健康建设,提高干部人才抗压能力。

  (三)严格政策稳定人才。严格执行新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地区和上级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违规办理的,追究借(调)出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纳入定向培养计划的违约学生,其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参加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公开招录(聘)的,考核视为不合格,单位不得予以录(聘)用。针对深度贫困县制定的特殊政策,实行定向使用,在贫困县予以认可。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州领导和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州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人才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州委组织部,设督导组在州目督办,抽调人员、补充力量,分别负责日常工作和督导工作。13个重点领域分别成立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各领域人才振兴工作。各贫困县参照设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全面推进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工作责任。州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列出工作任务清单,积极推动工作落实。编办、教育、人社、扶贫移民等部门要在机构编制使用、人才培训培养、人员招录招聘、扶贫资源调配等方面加大统筹力度。州、县财政部门要统筹保障人才振兴工程各项目资金。经信、教育、财政、规建、水务、农牧、林业、商务、文化、卫计、环保、旅游、国土等部门,要抓好本系统的人才振兴工程。贫困县党委、政府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制定本地人才振兴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做好项目实施、资金安排、资金监管等工作。

  (三)调动社会参与。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各方资源、整合力量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培训机构等人才培养培训主渠道的作用,调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给予充分保障。

  (四)强化督促考核。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实施人才振兴工程的指导和督促。要将贯彻落实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情况,纳入全州综合目标绩效管理,由州人才办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年终进行考核并向州目督办提供考核结果。各县要定期开展考核和督导,建立健全鼓励本县人才干事创业的激励考核机制。对工作不力、不能如期达到人才振兴工程阶段性目标的,要严肃问责。

  本《实施意见》中人才定向培养、人才在职培训、人才招引、人才援助、人才稳定五大工程主要适用于11个贫困县,人才管理创新工程适用于全州17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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