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坚持“四原则”做强集体经济


来源:县政府办 时间:2017年12月06日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 【 内容纠错

  (1)坚持政策导向原则。对全县247个村集体进行“三资”清理核查,全县有负债行政村13个,占5.3%;无集体经济收入村171个,占69.2%;有集体经济收入村63个,占25.5%。制定《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明确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总体要求、工作举措、保障机制。(2)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原则。以今年省定退出的47个贫困村为主战场,捆绑驻村单位和驻村干部发展责任,从规划、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予以帮扶。由联系县领导牵头抓总、帮扶单位筹集启动资金,“第一书记”发挥“引路人”“明白人”作用,农技员切实做好技术指导服务。(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把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村账乡管”,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收支台账,对村集体财务进行规范化、透明化管理,盘活集体资产,激活村民发展集体经济内生动力。(4)坚持发挥资源优势原则。用好用活每村40万元的发展基金,成立以村“两委”主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以集体资产租赁、参股、联营、合资等方式创收运作模式。或利用村两委闲置的房屋、门面、鱼塘等资产出租、承包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或利用区位优势兴建农产品交易市场和旅游接待服务点发展村集体经济,或利用建农产品加工房发展村集体经济。今年退出的47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初见成效,预计年底前全部能够实现实现人均3元经营性集体收入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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