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补领
事项名称 |
居民身份证补领 |
法律依据 |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申请条件 |
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 |
办理材料 |
居民户口簿或损坏的身份证 |
办理地点 |
各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 |
联系电话 |
0834-6365476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60日以内 |
收费标准 |
收费标准:40元/证 ;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3]23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办理流程 |
本人携带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到办理地点—采集人像—受理二代身份证—采集指纹 |
表格下载 |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式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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