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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办理
事项名称
失踪注销
设定依据
《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
申请条件
符合失踪注销户口的
办理材料
《失踪宣告判决书》户内成员书面申请、失踪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
各户籍地派出所
联系电话
0834-6365476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符合条件当场办理
办理流程
到注销地派出所户籍室申请--经审核手续材料齐全后办理注销户口
死亡注销
符合死亡注销户口的
《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死亡证明》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或《死刑判决书》或《死亡宣告判决书》、户内成员书面申请或《限期注销户口通知书》、死者《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迁出注销
符合注销户口的
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录取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经凉山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证明(办理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
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室申请--经审核手续材料齐全后办理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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